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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殯,台語一般稱為出山、發引。出殯前,一般要先將臨終之人搬至正廳或大廳,稱為『搬鋪』或「徙鋪(台語音sua.po)」;臨終者自知不久人世,就分手尾錢,將積蓄分給子孫;既逝,則供腳尾飯,在一碗飯的中央放一個水煮蛋,並插一雙筷子,然後在腳尾燒銀紙,稱「腳尾紙」,作為至陰間所需之買路錢;同時,家屬要披頭散髮、跣足,男眷站床東,女在西,放聲大哭,聞訃趕來的出嫁女兒,在娘家附近的路頭,也要放聲大哭、爬行入家門,稱「哭路頭」;為了向上天稟報死訊,還要在屍前焚燒裝滿銀紙的紙製小轎,稱「過小轎」;在屍體體溫散去之前,最怕貓接近,據說貓具靈性,若跳過屍體,屍體會直立抱人或其他屍旁物件,所以家屬必須徹夜守靈,稱「守鋪」,萬一屍體被貓跳過而直立起來,就用秤桿或手杖讓它抱住,它自然會躺下;接著報外祖、發喪(發訃聞)。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雙福
  • 日期
    年代: 約1950年代至1960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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