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小竹里大坪頂庒黃□兄弟等立典园契 文物說明 1.本件典園契為小竹里大坪頂庄黃五兄弟等將繼承祖父之鬮分應得蔗份園一所,出典給七里墰履內庄母舅李角。蔗份園坐落於竹仔藔菴毛,帶有年納大租糖162.5斤,黃五兄弟因乏銀費用,因此將該蔗份園出典,並且不拘年限,聽由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本件園契未記有年代。 2.小竹地名之由來,原指前鎮至鳳山的道路上有小溪流(現今鳳山溪),其上架設有竹橋,明鄭時期就以「竹橋」為地名。但因鳳山縣內有兩座竹橋,於是以大、小竹橋區別,亦即已存在小竹里。清康熙三十年代新增為大小竹橋庄,1731年(雍正9年)大小竹橋庄一分為二,現今高雄市大樹區的南半部隸屬於小竹橋庄,直至清末皆以里代替庄。《鳳山縣采訪冊》記載「小竹里,在縣治東方,距城五里、轄庄九十五」。日治時期1897年(明治30年)隸屬鳳山縣鳳山辨務署轄下之小竹上里,1901年(明治34年)改為井子腳區,後改為小坪頂區,地方制度改正時與姑婆寮區等合併,改稱大樹庄,現今屬於高雄市大樹區。另,根據黃家子孫記載,當年祖先選定大坪頂依山傍水之高地居住。 楠仔僊奎柔腳庄姚戅立甘愿完單字 文物說明 1.本件為甘愿完單字,為楠仔僊奎柔腳庄姚憨有旂尾庄鄭宗、鄭英、鄭良兄弟所欠銀一百一十大元,先經還來銀二十元,但道光年間鄭家分產之際,鄭英拈鬮分得應還之四十五元,鄭良同樣鬮分得應還四十五元,並且立約付還,但是均未將欠款付清。屢經姚憨追討欠款,鄭英於是託請仲裁人求情,姚憨念在先人相好情誼,同意收銀四十元,分作兩次清款。鄭英於1860年(咸豐10年)10月、1861年(咸豐11年)3月前後交來銀二十元付清,姚憨因此立下甘愿完單字,同意念在先人情誼,甘願少收鄭氏兄弟欠款,並視以前所有欠款帳項均已繳完還清,子孫亦不得取討。 2.圭柔腳庄為今旗山區福安庄,又寫為「圭柚腳」,均為客家話雞油樹之發音。當地之取名,為聚落形成時附近有大櫸樹(雞油樹)。從圭柔腳庄位於今旗山,可知「楠仔僊」三字應該是「楠梓仙」之同音。圭柔腳居民的祖先主要來自美濃或屏東內埔地區的客家人,由美濃區的牛埔附近山腳登山,翻越山頭下到北坡山腳,再涉越河道,渡過楠梓仙溪,即可到達圭柔腳,此一路徑現稱靈山步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61年(咸豐11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