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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合作社,組成分子為有共同需要實行合作的人。組織合作社,須七人以上發起。照片為高雄市第三住宅公用合作社同仁於大會成立時的合影,攝於1957年(民國46年)8月17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57年8月17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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