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埤內社番老黎等仝立賣杜絕盡根契

埤內社番老黎等仝立賣杜絕盡根契 1.本件賣杜絕盡根契為道光6年(1826年)埤內社番老黎、媽光、番婦朥由將鬮分所得、坐落於埤內社西勢洋的田一處,杜賣給劉長福。其中本契與序號13-2契尾業主皆為嘉義縣劉長福,根據契文中所示土地位在埤內社,即鳳山縣仁武埤內(今高雄市仁武區考潭里),並非為嘉義縣境,說明劉長福可能為不在地業主。 2.清代康熙年間落分布的「康熙臺灣輿圖」,鄰近地區僅有「仁武埔」一詞,而圖內唯一有人聚集的僅有位於赤山村的「赤山仔塘」,迨「乾隆臺灣輿圖」,便出現「仁武庄」的地名。十七世紀二○年代以來,外力介入熟番部落社會特別是清代以後,漢人拓墾事業迅速發展,嚴重影響熟番的活動空間。十八世紀中葉,為了突破生活困境,熟番不斷在社域內往漢人拓墾邊區或社域外移動,尋找新生活空間。本件契文所示埤內社即為鳳山八社之一的放索社之新社。 埤內社番老黎等仝立賣杜絕盡根契契尾 1.本件契尾為嘉義縣劉長福購入座落於埤內社之田業一所,杜賣田業者為埤內社番老黎等人。契尾頒給道光23年(1843),而同項前件之賣契立於道光6年(1826)的時間上,雖然有相當的年代差距,但是就賣契中議價為佛面銀五十七大員,而契尾所載用價銀四十一兩六錢六分,可以得知同樣是以七三銀元換算(41.66÷57=0.73),間接證明兩件文書所記之田業為同一筆。 2.根據《臺灣南部碑文集成》收錄之道光26年咸樂碑記,該碑存於臺南市下營區茅港里56號媽祖宮內,碑文載明「林日茂捐銀四十元、劉長福捐銀四十元」。臺灣民間社會參與廟宇捐款活動,通常皆與地方社會有某程度的關聯,依據前舉劉長福捐銀的記載,說明劉長福經營臺南下營地區產業,或有商貿關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26年(道光6年正月)、1843年(道光23年8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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