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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山保五甲庒蔡榮等立典契字

赤山保五甲庒蔡榮等立典契字 1.本件典契為光緒14年(1888年),赤山保五甲庄蔡榮、蔡憨、蔡色等人,將坐落於土名六甲街公井頭之店,以六八佛銀一百五十大元,限十年為期,典給同保七甲庄黃返,交由銀主黃返掌管、開張生理。 2.赤山保為臺灣南部清代至日治初期的一個行政區劃,其範圍即今臺南市的六甲區中西部及官田區北部。其中庄名以「甲」命名者,源於明鄭時期,鄭成功部將陳永華招募開墾此地,先後開闢了二甲、三甲、四甲、五甲、六甲、七甲等不同面積的土地,並以此為庄名有關。本契記載之五甲庄(今臺南市六甲區六甲里)及七甲庄(今臺南市六甲區七甲里),皆位在今臺南市六甲區境。 3.本契交易代價以「六八銀」計算,六八銀即佛銀,民間又稱佛面銀、佛首銀元、清水佛銀、番佛銀、佛番銀等,為鑄有人像之錢幣,為通用於清代臺灣的西班牙、墨西哥銀元。清中末葉以後至乙未割臺為止,臺灣北部大多通用佛銀,佛銀與清代官鑄紋銀的官定折率為一元折六錢九分對紋銀一兩,俗稱六九銀,惟各地折率並不一致,亦有因折率而稱六八銀或七二銀。由本契可知,臺灣南部地區多以折率以六八銀為主。 赤山保七甲庒黃返立轉典契字 1.本件轉典契字為前件典契(序號12-1)之延續。光緒18年(1892年),赤山保七甲庄黃返將公開承典自五甲庄蔡榮、蔡憨、蔡色等人坐落於六甲街公井頭東畔之瓦店一座(序號12-1),以六八佛銀一百五十大元,轉典給七甲庄柯羅通(序號12-2)。 2.赤山保為臺灣南部清代至日治初期的一個行政區劃,其範圍即今臺南市的六甲區中西部及官田區北部。其中庄名以「甲」命名者,源於明鄭時期,鄭成功部將陳永華招募開墾此地,先後開闢了二甲、三甲、四甲、五甲、六甲、七甲等不同面積的土地,並以此為庄名有關。本契記載之五甲庄、六甲庄(以上為今臺南市六甲區六甲里)及七甲庄(今臺南市六甲區七甲里),皆位在今臺南市六甲區境。 3.本契交易代價以「六八銀」計算,六八銀即佛銀,民間又稱佛面銀、佛首銀元、清水佛銀、番佛銀、佛番銀等,為鑄有人像之錢幣,為通用於清代臺灣的西班牙、墨西哥銀元。清中末葉以後至乙未割臺為止,臺灣北部大多通用佛銀,佛銀與清代官鑄紋銀的官定折率為一元折六錢九分對紋銀一兩,俗稱六九銀,惟各地折率並不一致,亦有因折率而稱六八銀或七二銀。由本契可知,臺灣南部地區多以折率以六八銀為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88年(光緒14年2月)、1892年(光緒18年3月)、1893年(光緒19年3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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