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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能發致洪稇源商店之書信

信中提及阿華舅(周華康)和憲文舅(周憲文)。因將金還給撬生姑丈,故將抵當權設定金錢借用證書登記完畢並取得領收證。並說明今年的暑假有一個多月,屆時會和阿華舅一起回高雄。今天將此信和撬生的文件一起以掛號寄出。 寄件人:台北市日新町2丁目76番地,洪能發 收件人:高雄州旗山郡六龜庄六龜202番地,洪稇源商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洪能發
  • 日期
    年代: 寫信時間:1933年(昭和8年)6月4日 寄件時間:1933年(昭和8年)6月6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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