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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叔雲兄弟立出杜賣盡根田契字

宗叔雲兄弟立出杜賣盡根田契字 文物說明 1.本件出杜賣盡根田契字為雲春、銀春兄弟將祖父遺下、坐落於尖山仔下面担水坑門口的單季水田一處,以賣價銀三百四十大員賣給美濃本家之宗侄秀春,於1888年(光緒十四年)4月議定立契。 2.「尖山仔」一名在黃叔璥《臺海使槎錄》中記為「武洛(一名大澤機,一名尖山仔)」,但是由於武洛社的遷移,乾隆年間之後則無尖山仔的相關記載。清代鳳山縣內有兩座尖山,其一為陳文達在《鳳山縣志》山川圖中標示於大崗山東南邊,〈乾隆二十五年臺灣番界圖〉則在此「尖山」標示有「尖山社」(今高雄市燕巢區境內的尖山);另一則是在「九芎林」東北方的「尖山」(今美濃區廣林里朝元寺後的尖山),仍然在番界線內。乾隆年間之後漢人才開始墾拓瀰濃地區,因此漢人將瀰濃平原北部的尖山與整個瀰濃平原概稱為「尖山仔」。根據上述說法,「九芎林」東北方的「尖山」應當與「武洛社」較為密切,九芎林以東的尖山位於美濃平原的頂端。 3.本件契字中田業坐落於「尖山仔下面担水坑」,可以得知「尖山仔」與「担水坑」距離應當相近。「九芎林」東北方之「尖山仔」(美濃區朝元寺後,一名廟後山),向西渡過雙溪(美濃溪上游)有一「坦水坑」(及坦水衍山),約略位於朝元寺渡過雙溪之西南方。「坦水坑」應該就是契字中所指之「担水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90年(光緒16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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