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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邑羅漢外門溪洲庒柯義金仝立典契字

臺邑羅漢外門溪洲庒柯義金仝立典契字 文物說明 1.本件典契為序號32、34、38三件契字之下手契。臺灣縣羅漢外門溪洲庄柯義金以母親乏銀運用,將繼承自祖父之茄苳腳蔗份園三段(帶有年納榮豐館大租糖六百二十觔與租粟3.452石),取其中一段(該園帶榮豐館大租糖二百六十斤),於1867年(同治6年)以典價銀六八佛銀一百零五元,出典給鳳山縣瀰濃庄林金寶、林金淑兄弟。 2.本件典契蓋有業主「榮豐館記」一印,並說明典業的蔗份園帶有每年需納給業主榮豐館大租糖。「榮豐」二字在序號34典契中卻以「榮豐庄」記載,但清代鳳山縣所轄庄名當中,並未見有「榮豐庄」,本件典契的「榮豐館記」一印,可以證明「榮豐」應當是指業主「榮豐館」。 3.臺灣縣羅漢外門溪州庄為今旗山區大山里溪州庄。典主林金淑兄弟為鳳山縣瀰濃庄(今美濃區瀰濃、泰安、東門三里)人,瀰濃一名或許與當地武洛社平埔族語與有關,但原義為何仍然不明。清代雍正年間,瀰濃一帶只有「九荊林」一名,仍然屬於番界址內,1752年(乾隆17年)《重修臺灣縣志》所載的地圖上才標示有瀰濃庄,清代瀰濃庄在行政規劃上屬於鳳山縣港西上里。日治時期1920年(大正9年)始以「美濃」二字稱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67年(同治6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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