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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叔黃瑌親立杜賣契

胞叔黃瑌親立杜賣契 文物說明 1.本件杜賣契為黃瑌將繼承自父親之鬮分應得空地一所賣出之契字。該空(契字中寫為「倥」字)地坐落於大厝頭,土名為石埕潭墘,空地之東、西方界址皆為公用之地,南至滴水,北至(石埕?)潭邊。地主黃瑌因缺銀使用,將此處空地四份的其中一份賣與姪子(未記姓名)。買賣雙方與仲介人三方議妥,以時價佛面銀四大員成交,於1843年(道光22年)12月立契。立契之日,銀主胞姪即日交訖銀元,黃瑌隨即將空地交與胞姪掌管,不得阻攔或以其他說詞滋生事端。立契雙方皆為心甘情願,亦無反悔,為了避免口說無憑,因而立此杜賣契一紙,做為單據以資證明。本件契字後並附加說明(批照),本處空地之上手契帶有別項,難以拆開,以即同日收過契字書面所記載之佛面銀四大員,再次證明。 2.本件契字中的空地所在之「大厝頭(土名石埕潭墘)」,目前尚無資料可以確認位於何處。但空地之四至有「南至滴水、北至潭」的記載。查現今旗山區中並無「滴水」之地名,但自旗山至甲仙的路程中有一處稱為「滴水」,今為甲仙區西安里滴水地區,舊時為聯絡匏仔寮至甲仙之舊道所必經之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42年(道光22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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