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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案例

此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於民國35年(1946)1月16日由國民政府公布。 此條例共有36條,主要在於規範、處理接收日治時期的刑事案件,但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於前項刑事案件之處理不適用,並自公布日起實施。 1-頁1 2-頁2、3 3-頁4、5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6年(民國35年)1月16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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