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戰後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核發之經銷商特許牌。牌子上字體自左至右排序。最上方有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字樣,中間為菸酒字樣,底部則是零售商字樣。 臺灣專賣制度起源日治時期。鴉片、食鹽、樟腦、煙草、無水酒精、酒、啤酒、度量衡、火柴、石油、鹽滷等等。臺灣總督府為此設有專賣局專門管理專賣事業。戰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組織臺灣省專賣局。延續了日治時期專賣制度。後因「二二八事件」發生,專賣局改以菸、酒做為主要事項。剩餘移交給其他行政機關或改為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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