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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3年元月林昌鈿立賣斷契

本組件係李家周山浦田業之相關書契。包含 1.KH1998.016.127 宣統3年元月(1911年)林昌鈿立賣斷契 2.KH1998.016.123 宣統3年元月(1911年)林昌鈿立收字 3.KH1998.016.127 民國2年4月(1913年)李德榮「契單」 4.KH1998.016.127 民國2年12月(1913年)李德榮「斷賣契單」 5.KH1998.016.127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德端「已稅契驗契證」 此田原屬林光濱、光雅、家銃,後經由典、湊、斷轉讓給林昌鈿。 宣統3年元月(1911年),林昌鈿將土名周山浦之田業,撥出1畝2分賣斷給李德榮,得銀33兩。糧稅隨同過戶。附繳林光濱、光雅、家銃原典、湊、斷及司單等上手契及證明。 宣統3年元月(1911年),林昌鈿收過田價銀後立下收據。 民國2年4月(1913年),李德榮依規定投稅,繳納稅銀1兩9錢8分,政府發給「契單」完稅證明。內載「今據長樂縣業戶李德榮,買斷林昌鈿田丈壹畝二分,坐落岱邊洋,契價銀參拾參兩,納稅銀壹兩玖錢捌分。」「右給業戶李德榮,准此。」 民國2年12月(1913年),李德榮提出申驗,政府核發「斷賣契單」。內載「今據長樂縣業戶李德榮,於宣統參年元月吉日斷受林昌鈿田壹么貳分零,坐落長樂縣岱邊洋。」「原價參拾參兩、申銀肆拾玖元,原契已稅,遵章依限呈驗,應納紙價無。」「右給業戶李德榮,准此。」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氏家族依新法以李德端名義申請驗契,政府發給「已稅契驗契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1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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