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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年農曆11月20日李立薦立收字

民國3年農曆11月20日(1915年),李立薦立收字,向嶺頂村李德榮先生收取田價小洋銀1694角正。是為土地不動產交易後,收取價銀的收據,屬於私文契約書。 按:本件收據是依據登錄號:KH1998.016.128-0002,民國3年農曆11月21日(1915年),李立薦立賣斷契後,向李德榮先生收取的田價;不過,根據李立薦立賣斷契的田價是台伏60元正,此處收取的是小洋銀1694角正,顯然台伏是小洋銀的2.82倍左右。 本文物為民初土地不動產交易後,收取價銀的收據,此一形式的契約書作為探討民初土地交易後,收取田價契約,民初幣制的第一手資料,同時得與臺灣土地交易後的做法作對比研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5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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