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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3年農曆12月22日林榮祥立負責字

民國23年農曆4月9日(1934年),林家以金鐲1付抵押借出大洋100元,後因該押字契約遺失,遂於民國23年農曆12月22日(1935年1月26日),由翁氏之子林榮祥立負責字,負擔贖回金鐲的責任。 本件文物為押字契約遺失後,另立贖回的負責契約,並無相關人、利息、或其他約定。不過依舊是研究民初抵押契約的第一手資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5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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