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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9年9月李德怡立鬮書

本件為民國19年9月李德怡所立之鬮書簿。 民國19年李德怡主持分家析產,由智房李德怡及仁房、義房、禮房、信房等各房代表出席,由胞姊、堂弟、堂母舅、外甥見證,進行拈鬮分產事宜。 李德怡鬮書序言,敘其兄弟共5人,長次兩兄早逝,後三兄五弟相次而歿。因未分家,故由其掌管家業已閱10年。嗣因年齒漸長,且諸姪與子輩亦長成,故敦請親族見證,主持分家事宜。因長、次、幼3人無子嗣,因此先安排過繼事宜,將德榮二子賢溶、賢秋,分別過繼給長、次兄,德怡子賢武過繼給弟德端。 各房繼嗣關係如下: 1.長房-生糠(仁房),賢溶兼祧。 2.次房-生檀(義房),賢秋兼祧。 3.三房-德榮(禮房),生子賢溶、賢秋。 4.四房-德怡(智房),生子賢武。 5.五房-德端(信房),賢武兼祧。 分家之前,先為歷代祖先安排祭產,由派下各房輪流管理。其先祖輪祭情形如下: 1.李章都(10世)生5子,由11世5房輪祭。 2.李宗登(11世)生子數不詳,未有祭業。 3.李孔彬(12世)生5子,1子早逝,由13世4房輪祭。李子悅係李孔彬次子,居13世第二房位,每4年應輪祭1年,當年(民國19年)值輪即由14世仁房起輪,以後依序推之。祭田為牌 、水塘、粉坪頂3處田業,實租900斤。 4.李子悅(13世)生5子,提留祭田85擔,自民國20年始,以仁禮智信4房起輪祭祀,迄民國23年止。而後停止一輪,公產所得用以購買每年收入15擔之田業,湊足祭田100擔後,再繼續輪祭。且俟賢秋生子,立為生檀公之孫位(義房有繼承人)後,則依仁義禮智信5房輪祭。 祖先祭產安排妥適後,再將家產依仁義禮智信5房平分拈鬮,各房依鬮分掌管家業,立鬮書簿為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0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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