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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1年12月高仁俊立賣斷契

本組件係李家鐵洲田業相關書契之一。包含: 1.KH1998.016.034 光緒31年12月(1905至1906年年)高仁俊立賣斷契 2.KH1998.016.125 光緒31年12月(1905至1906年年)高仁俊立收字 3.KH1998.016.034 光緒32年(1906年)李德榮「契尾」 4.KH1998.016.015 民國4年12月(1915年)李德怡立賣斷契 5.KH1998.016.015 民國24年10月(1935年)「不動產典賣立契用紙」 6.KH1998.016.015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子悅「未稅契驗契證」 7.KH1998.016.039-0005 民國24年12月(1935年)高居穀立承佃字 民國4年12月(1915年),李德怡將土名鐵洲,面積1畝9分6厘之田業,以大洋銀80元賣斷給胞兄李德榮,糧稅隨同過戶。 民國19年9月(1930年)李氏家族分家時,此田提留為李子悅祭田(參見李家鬮書資料)。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家依新規購買不動產典賣立契用紙並粘連原契。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氏家族以李子悅名義申請驗契,原契未稅,政府發給「未稅契驗契證」。 民國24年12月(1935年),高居穀向業主李德怡承佃此田地,每年認納定額租穀570斤,以貨幣繳納則以461斤的時價為準。 此田原屬鄭道奎,經典、斷後轉讓給李德榮。 光緒31年12月(1905至1906年),高仁俊將土名鐵洲,面積1畝9分6厘之田業,以銀40兩賣斷給李德榮,糧倉分別掛於高大、高壽戶下,總計此田每年需繳納之田賦為銀2錢1分、穀3升2合。附繳鄭道奎典契、斷契、司單等上手契。 光緒31年12月(1905至1906年),高仁俊收過田價銀後另立收據。 光緒32年(1906年),李德榮依法投稅,官府核發契尾。內載「計開業戶李德榮,買斷高仁俊田丈壹畝九分零,坐落洋下洋土名鐵洲,用價銀肆拾兩,納稅銀壹兩貳錢。布字壹萬柒千貳百參拾玖號,右給長樂縣業戶李德榮,准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5至1906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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