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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2年李德榮契尾

光緒32年李德榮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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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2年李德榮契尾

光緒32年(1906年),立賣斷契的是高居鏘置民田,座落於洋下洋,土名百來,向嶺頂村李德榮賣斷,得紋廣銀(官銀)88兩正。中則田,面積為3畝2分0。據《會典事例》載:「雍正5年議准:自雍正5年以後,凡民間置買田房地土一切稅契,務需黏連有布政使司所發契尾,州縣官鈐印給業戶收執。如無契尾者,即照匿稅例治罪。」契尾有兩聯,在兩聯騎縫處書寫當面騎字,第1聯發給業戶;第2聯檢送布政使司備查。故稱附有契尾的契字為「紅契」,契頭與契尾的形式,可杜絕民間捏造偽充之弊,亦可保障業主之產權。「契尾」通常註明買主姓名、及賣主姓名、買賣物件的面積、座落、價格、以及納稅的數額,根據《戶部則例》:「置買田地房產價銀每兩稅三分,州縣官於原契後貼黏給司頒契尾。」在官契章程〈第一定數徵收〉丑條中亦載明:「定例每契價銀一兩收稅銀三分。」所以本契賣價為88兩,依稅每兩稅3分(即3%),故納稅銀2兩6錢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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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日期
年代: 1906年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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