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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0年12月高居鏘立賣斷契

本組件係李家百來田業之相關書契。包含: 1.KH1998.016.025 光緒30年12月(1905年)高居鏘立賣斷契 2.KH1998.016.110 光緒30年12月(1905年)高居鏘立收字 3.KH1998.016.033 光緒32年(1906年)李德榮「契尾」 4.KH1998.016.025 民國2年12月(1913年)李德榮「斷賣契單」 5.KH1998.016.070 民國3年12月(1914年)鄭永太立承佃字 6.KH1998.016.025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德怡「已稅契驗契證」 此田原屬黃國吉,後轉賣給高居鏘,再賣斷給李德榮。 光緒30年12月(1905年),高居鏘將土名百來,面積3畝2分之田業,以88兩銀賣斷給李德榮,糧稅隨同過戶。附繳黃國吉原契、老原契上手契。 光緒30年12月(1905年),高居鏘收過田價銀後立下收據。 光緒32年(1906年),李德榮投稅,官府發給契尾完稅證明。內載「計開業戶李德榮,買斷高居鏘田丈參畝貳分零,坐落洋尾洋土名百來,用價銀捌拾捌兩,納稅銀貳兩六錢四分。布字壹萬柒千貳百肆拾伍號,右給長樂縣業戶李德榮,准此。」 民國2年12月(1913年),李德榮依法申請驗契,政府發給「斷賣契單」,內載「長樂縣業戶李德榮,於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吉日斷受高居鏘田參么貳分零,坐落長樂縣土名百來。」「原價銀捌拾捌兩,申銀壹百貳十玖元,原契已稅,遵章依限呈驗,應納紙價壹元,業已如數收訖。」「右給業戶李德榮,准此。」 民國3年12月(1914年),鄭永太向李德榮承佃此田地,每年認納定額租穀1260斤,於早晚兩季收成時繳納。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德怡依新法向政府申請驗契,政府核發「已稅契驗契證」,確認產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5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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