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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3年12月27日高居鑑立賣斷契

本組件係李家車頭田業之相關書契。 包含: 1.KH1998.016.013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居鑑立賣斷契 2.KH1998.016.072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居鑑立收字 3.KH1998.016.013 光緒34年3月(1908年)李德榮立「官契」 4.KH1998.016.013 光緒34年3月(1908年)李德榮「契尾」 此田原屬黃賢銓,後轉讓給高居鑑,再賣斷給李德榮。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居鑑將土名車頭之公眾田業,撥出面積2畝2分,以68兩銀賣斷給李德榮,糧稅隨同過戶。附繳黃賢銓斷契上手契。後註此田於民國35年(1946年)賣斷給上洋頂高鎮鎮。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居鑑收過田價銀後另立收據。 光緒34年3月(1908年),李德榮依規定另立官契。內載:「立賣契人高居鑑,今因無錢使用,情願將自己上則民田壹號,丈貳畝貳分正,坐落洋下莊土名車頭。」「斷得紋銀陸拾捌兩」、「賣給李德榮名下永遠為業。」 光緒34年3月(1908年),李德榮投稅,官署核發契尾。內載:「業戶李德榮,買斷高居鑑田丈貳畝貳分,坐落洋下土名車頭,用價銀陸拾捌兩,納稅銀貳兩零四分。布字壹萬捌千參百貳拾伍號,右給長樂縣業戶李德榮,准此。」 民國35年(1946年)此田賣斷給上洋頂高鎮鎮。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8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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