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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3年元月高信易立賣斷契

光緒33年元月(1907年),高信易將繼承自其父,中則根面全,土名六石浦,面積8分3厘5毛7絲5忽之田業,及1口石糞池,以官銀33兩賣斷給李德榮。糧稅掛在高喻支戶下,隨同過戶李德榮。私人土地買賣中,常有買者為逃避稅額,實際交易面積與契中所書不符。此契言明「照憑契面畝步」納稅,即依本契中所寫之田地交易面積納稅。李德榮於同年向官署申請官頒契紙,同時陞科納稅,官署核發契尾,確立產權。本契賣價33兩,依稅制每兩稅收3分(3%),納稅銀9錢9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7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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