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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33年12月高玉鑅立賣斷契

本組件係李家大珠田業相關書契之一。包含: 1.KH1998.016.003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玉鑅立賣斷契 2.KH1998.016.003 光緒33年12月(1908年)李德榮立「官契」 3.KH1998.016.009 光緒33年12月(1908年)李德榮「契尾」 此田原屬鄭宏潮,後轉讓給鄭金鐘,再賣斷給高玉鑅。 光緒33年12月(1908年),高玉鑅將土名大珠,面積1畝8分8毫1絲8忽之田業,以56兩銀賣斷給李德榮,糧稅隨同過戶。附繳鄭宏潮賣斷契、鄭金鐘賣斷契、高體全合約等上手契。 光緒33年12月(1908年),李德榮依規定另立官契。內載:「立賣契人高玉鑅,今因無錢使用,情願將自己民田貳號,丈壹畝捌分零捌毛零,坐落本洋莊土名大珠」、「斷得紋銀伍拾陸兩正」、「賣給李德榮名下永遠為業。」 光緒33年12月(1908年),李德榮投稅,官府核發契尾。內載:「計開業戶李德榮,買斷高玉鑅田丈壹畝捌分零,坐落本洋土名大珠,用價銀伍拾陸兩,納稅銀壹兩陸錢捌分。布字壹萬捌千參百貳拾號,右給長樂縣業戶李德榮,准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7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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