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布袋戲偶-白鬚奸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花臉根據臉譜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方略長的國字臉、額型飽滿、唇角下垂、眉頭緊皺,並繪有一長毛、眼呈圓睜暴目,眼球可活動、面部繪以桃白底色臉譜,並勾繪黑線線條、人中及下顎處植合成毛髮,呈扎髯。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原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蟒袍,其樣式基本源於明、清時期的蟒衣,蟒紋與龍紋相似,僅前者少一爪,故而得名蟒袍。該衣飾為蟒袍式樣,杏底寬袍闊袖(帶水袖),盤領大襟,兩側開衩,前後有擺,袖裉下有咖啡色蟒擺,並綴有綠色鑲邊。通身繡有紋飾,前後衣心以彩線綴有游龍戲珠紋樣,衣袖與下擺繡有海水江涯紋及花卉紋樣,再穿插祥雲、花卉等紋樣。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白色顏料,以紅色顏料勾繪出指節及指尖,屬「文手」。手指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併攏,僅可做直、彎等動作。戲服的下擺內側有「□进宝印」字樣,木製的官靴底有「14」字樣。 本件戲偶為「白鬚奸」,屬花面中的「奸」類。「奸」,顧名思義為反派角色,在淨行中可演繹出不同年齡階段,皆是無惡不作的反面人物。約為60至70歲的老者,是奸角中年紀最長者。面部由桃白主色、黑為配色的圖譜覆蓋,兩眼作活動式的「活眼」,為「三塊合」結構之一,顧名思義為眼球可靈活轉動,目的是可顯現出情緒或滑稽的表情。蓄扎髯、兩眉間繪上一根長毛,意指個性凶暴之人。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頭:清末;戲服:現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