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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文奸

本件文物「布袋戲-文奸」(文物編號Pt-0322,原序號3747),於2022年由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林經甫博士捐贈予台北市文化局,文化局委請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偶戲館管理。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花臉根據臉譜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方略長的國字臉、額型飽滿、唇角上揚、眉頭緊皺,並繪有一長毛、眼呈上揚丹鳳俊目,面部繪以桃白底色臉譜,並勾繪黑線線條、人中及下顎處植天然毛髮,呈扎髯。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原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蟒袍,其樣式基本源於明、清時期的蟒衣,蟒紋與龍紋相似,僅前者少一爪,故而得名蟒袍。該衣飾為蟒袍式樣,金黃底寬袍闊袖,盤領大襟,兩側開衩,前後有擺,袖裉下有朱色蟒擺,上繡有盤長及祥雲紋樣,腰系鸞帶,以彩線綴有雙龍搶珠紋樣。通身繡有紋飾,前後衣心綴有高繡及圈金繡的半立體蟠龍紋飾,衣袖與下擺繡有雙龍戲珠及海水江涯紋、衣緣處以深紫邊襯以二方連續花卉紋樣。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玄色顏料,並作握拳狀之「武手」,拳眼有孔洞,用以插入各式道具及武器。 本件戲偶為「文奸」,屬花面中的「奸」類。「奸」,顧名思義為反派角色,在淨行中可演繹出不同年齡階段,皆是無惡不作的反面人物。約為35至45歲的壯年男性,面部由桃白主色、黑為配色的圖譜覆蓋,目的是可顯現出情緒或滑稽的表情。蓄扎髯、兩眉間繪上一根長毛,意指個性凶暴之人。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清末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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