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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斜目

本件文物「布袋戲-斜目」(文物編號Pt-0321,原序號3746),於2022年由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林經甫博士捐贈予台北市文化局,文化局委請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偶戲館管理。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花臉根據臉譜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兩顴突出,兩腮較窄,面部屬上削下尖的申字臉、嘴巴、下顎為可開合活動的設計、眼呈圓睜環形暴目、面呈白色,露出六齒、人中及下顎處植天然毛髮,呈五綹髯(一綹遺失)。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原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開氅,「氅」為外套之意。開氅形似衫袞,具有便服的樣式,又有袖裉的禮服元素,顯得華麗莊重,為強調身分地位、人物氣勢的特殊服裝,位階僅次於蟒袍。該衣飾為開氅式樣,紫底寬袍闊袖,淺藍色交領大襟,兩側開衩,前後有擺,袖裉下有絳紫色氅擺。衣心以圈金、彩線綴有麒麟紋樣,邊緣綴有祥雲、蝙蝠、壽石、山茶花及雜寶等紋樣。因麒麟屬神話中的瑞獸,故視為文官之象徵。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桃色顏料,以紅色顏料勾繪出指節,是為「文手」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併攏,可做直、彎等動作。 本件戲偶為「斜目」,屬花面中的「北」類。約為35至45歲的壯年男性,面部特徵與花面相同,僅花面繪有臉譜彩繪;北面則為單色素臉。面部慘白,代表著性格奸詐狡猾,眼型暴目圓睜,身著開氅,面相奸佞,蓄五綹髯,多飾演心術不正、為富不仁的反面形象角色。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清末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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