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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白奸仔

本件文物「布袋戲-白奸仔」(文物編號Pt-0300,原序號3725),於2022年由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林經甫博士捐贈予台北市文化局,文化局委請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偶戲館管理。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花臉根據臉譜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方略長的國字臉、額型飽滿、唇角下垂、眉頭緊皺,並繪有一長毛、眼呈圓睜環形暴目、面部繪以桃白底色臉譜,並勾繪黑線線條、兩頰綴有紅圈,面部光潔無髯。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原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袍仔,其樣式據源自清代騎射需求的「四開衩袍」,經藝術美化而成的輕便戎服,平劇稱為「箭衣」。該衣飾為袍仔式樣簡化而成,為紫底寬袍窄袖,立領對襟,兩側開衩,高及腰腹,前後有擺。腰系紅色鸞帶,下方帶有桔色三角飄帶,綴有白、粉兩色花邊,下端綴有須穗。周身皆印有黑藍兩色暗紋。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無彩繪,左手有磨損痕跡,並作握拳狀之「武手」,拳眼有孔洞,用以插入各式道具及武器。 本件戲偶為「白奸仔」,屬花面中的「奸」類。「奸」,顧名思義為反派角色,在淨行中可演繹出不同年齡階段,皆是無惡不作的反面人物。約為15至20歲青年,面部由桃白主色、黑為配色的圖譜覆蓋,兩眉間繪上一根長毛,意指個性凶暴;兩頰繪有紅圈,寓意貪婪無度的弄權之人。因面部光潔無髯,故稱為「仔」,多演繹年輕的惡人或惡霸。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頭:清末;戲服:現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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