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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老虎

本件戲偶為動物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獸角根據具體的動物形象所製成。頭部與四肢皆為木製雕刻而成,頭部由顱骨和下顎兩個部分所組成。顱骨造型寬扁,繪以紅漆,作內淺外深的化色技法,黑色線條勾勒出耳毛、眼呈圓睜綠色豎瞳、黃色的鼻頭小巧圓潤、嘴型突出,下顎未閉合,呈露齒咧嘴狀、周身繪以黃底黑色條紋毛色。    獸身為麻布縫製而成,有明顯髒污殘留,依稀可見繪有黑色虎紋,身體末端縫製出虎尾,身體破損嚴重,接縫處已局部開線,頭身交界處有修補痕跡。 後肢跗骨關節明顯,跖骨修長,四肢整體造型古樸。 本件戲偶為「老虎」,屬「獸」類中的走獸類。老虎自商朝開始便被視為權勢、力量的象徵,具有趨吉避凶或兵戈殺戮之意,與虎相關的詩詞或故事數量,是其他動物所不能及的。戲齣中常扮演坐騎、守護神或不祥之物等。如《武松打虎》及《周處除三害》等經典劇目,常被藉以暗諷苛政猛於虎。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民初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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