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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小旦

本件文物「布袋戲-小旦」(文物編號Pt-0163,原序號3356),於1999年由台原藝術文化基金會林經甫博士捐贈予台北市文化局,文化局委請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偶戲館管理,2011年經陳錫煌老師布腿及雙手重製並更換三寸布製弓鞋。    本件戲偶為女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旦角根據五官、髮型、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目字臉、額型飽滿、細長柳葉眉、眼呈丹鳳目、顏料勾繪小巧朱唇、鼻樑窄小,頭髮為合成髮絲手工植毛,前為連續弧月形覆額短髮,左右額髮與鬢髮相合,垂餘額兩旁鬢髮處,直如燕子兩尾分岔,稱之為「美人髦」,中梳成圓髻推高、綠色亮片髮圈固定之,頸後留有垂髮。    女帔,其樣式源自明代貴族婦女之禮服「褙子」,後經演變美化完成。該衣飾為改良式長女帔,紅衣藍裙,袖口有添加水袖,豎領對襟,以布扣系結衣襟。衣身稍短下接裙擺,衣緣與袖緣處綴有花邊裝飾。通身繡有紋飾,衣心正面腰緞繡有連續紋樣、裙襬為蘭花及梅花紋樣,整體以有色緞帶作為裝飾及區隔。    下著黃褲與鞋靴相連接。足穿三寸布製弓鞋,鞋面及鞋跟符合古代婦女所穿之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女旦多屬「文手」,手部覆以白色顏料,以紅色顏料勾繪出指節及指尖,纖細手指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併攏,僅可做直、彎等動作。 本件戲偶為「小旦」,為十六、七歲未出嫁少女,頭髮整齊光潔、衣著精緻華麗,帶有大家閨秀氣質。屬用途最廣的女性角色,素淨妝面,神韻中流露嫻靜端莊的氣質,代表典型傳統女性模範。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60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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