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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野和尚

本件戲偶屬佛道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根據五官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面部呈方正的國字臉、額型飽滿、唇角下垂、眼呈圓睜暴目,兩眉及下顎處植天然毛髮,呈扎髯。後腦杓繪以灰色板寸頭,並留有長辮,為天然髮絲手工植毛,髮絲有與棉線混編。    該衣飾為便服式樣,藍底交領大襟,綴有白邊,前後有擺,袖裉下有紅色擺。通身素淨,無刺繡與裝飾。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無彩繪,為握拳狀之「武手」,拳眼有孔洞,用以插入各式道具及武器。襯褲上有「23」字樣。 本件戲偶為「和尚」,為雜角中之佛道角色。佛道角色有些傳自先輩創作或傳統,有些則是後續創作。雜角分類中沒有旦角,女性角色要扮演雜角則直接從旦角中挑選。多數佛道角色造型在既有傳統角色頭上增加道冠、金箍,稱為「掛架」、「掛箍」。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民初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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