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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憨面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丑角根據五官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自兩顴向外突出,腮肌發達,面部呈方略長的國字臉、額型飽滿、雙唇緊閉下垂、眼呈圓睜、後腦杓繪以灰色板寸頭,並留有短辮,為天然髮絲手工植毛。 馬褂,在清代也稱為「行掛」,為滿族及蒙古族服飾,也是中國清代與民國時期男性服裝之一,被視為外套或夾克使用,與滿族長袍搭配使用。其中無袖的稱為「馬甲」,有袖的稱為「馬褂」。該衣飾為馬褂式樣,紅綠底豎領對襟,以布扣系結衣襟,衣心有二杏色底半圓形平繡龍紋。下半部麻質底袍則以三角狀構成,另有袍擺。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膚色顏料,並作握拳狀之「武手」,拳眼有孔洞,用以插入各式道具及武器。本件左手處以棉繩環繞武手,應是用來固定道具使用。 本件戲偶為「憨童」,為「七丑」之一。面部光潔無髯,作青年男性造型,面部顴肌突出,兩腮發達,經常作為家僕、打手角色,角色個性天真,熱心卻經常幫倒忙,引觀眾發笑。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30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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