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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小笑

本件戲偶為男性角色,主要由「頭」、「身」、「足」所組成,丑角根據五官和裝扮來劃分角色特質。偶頭兩顴突出,兩腮較窄,面部屬上削下尖的申字臉、眉呈細長下彎柳眉、眼呈半閉笑目、顏料勾繪出上下均等唇形,唇齒微開上翹,露出四齒。頭髮隨偶頭雕刻而成,並於頂部留有一髻,應有配戴盔帽等物。    繡補,其樣式基本源於明代官服所演變美化完成,平劇稱為「官衣」。該衣飾為繡補式樣,通身為單色,前後衣心綴有方形「補子」,綠底寬袍闊袖,盤領大襟,以布扣系結衣襟。兩側開衩,前後有擺,袖裉下有紅色蟒擺,式樣與蟒服相同,唯有裝飾之紋飾各異。補子紋樣以平金繡丹鳳紋樣。補子紋樣與袍色,並不拘於官階制式,僅做為表現官職的服飾。    下著襯褲與鞋靴相連接,後者以木料雕刻而成,為黑色厚底官靴樣式。傳統戲偶的手稱為「尪仔手」,分為「文手」及「武手」。本物件手部覆以桃色顏料,以紅色顏料勾繪出指節及指尖,是為「文手」除大拇指外,其他四指併攏,僅可做直、彎等動作,故無法拿取物品。 本件戲偶為「小笑」,作青年造型,面部光潔、顴肌突出,帶唇鼻溝、眉尾下垂眼神輕佻、上下唇微啓,露出上面四顆門牙。人物性格分明、詼諧滑稽,多飾演花花公子、紈褲子弟等言行輕浮,常鬧出笑話的文丑。 委託撰寫-禾勤藝術有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40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台北偶戲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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