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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會裁判員

臺南市立體育場創建於日治時期,是臺南市第一座大型的運動場,幾經整修增建,規模日漸完備,目前整個場區除田徑場以外,另有棒球場、足球場、橄欖球場、自由車場、游泳池、舉重館、桌球場、飛靶射擊場等場館設施,為一座大型綜合運動園區。
戰後,自民國36年(1947)開始舉辦全市運動大會,民國37年(1948)第三屆全省運動大會也在臺南巿立體育場舉行,臺南巿政府特別在體育場興建各種體育設施,臺南巿立體育場大門碑坊與運動會紀念塔乃是配合該次活動而興建。
本張照片即是民國41年(1952)臺南市第六屆運動會裁判員的合影;前排左二者是臺南二中體育組長兵明田老師,在日治時期曾代表臺南長老教會學校參加全島陸上競技大會,奪得鉛球金牌;戰後,代表臺南市參加第五屆省運奪得三金二銀,曾破省運鉛球紀錄;民國37年(1948)在上海舉行的第七屆全國運動會,榮獲鉛球比賽的銀牌獎。

基本資訊

  • 取得方式
    2018年老照片徵件
  • 撰寫者
    文字-胡文雄.曾國棟
  • 貢獻者
  • 創作者
    提供-胡文雄
  • 時間資訊
    登入日期
    2018/11/19
  • 媒體類型
    照片
  • 尺寸
    寬10.5*高8 cm
  • 時間分期
    19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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