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接續電線用接線夾

1.本物件為架空電纜線之懸掛器具,可以調整電纜線的緊張度及轉向而不傷及電纜線。可分解為掛鈎、滑輪、卡榫、栓四部分。具有相似功能新的產品則簡化成一體,無法拆分。 2.依照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經(八九)礦字第八九○○一四三一號令訂定)第51條規定,電纜應依下列規定裝設:一、不得以細小之金屬線繫掛。二、不得扭結、水淋、接觸高溫、油類或其他化學藥品。三、高低壓電纜、電信線及信號線應保持適當之距離。四、電纜之接頭應使用壓接器壓接之。 委託詮釋研究:陳逸偵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