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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藥

1.本物件為退輔會龍崎工廠所產75%硝甘膠質炸藥,長條圓柱狀,其外包裝為白色浸蠟炸葯卷紙,上有淺藍色印刷,註明75%硝甘膠質炸藥及龍崎工廠與商標。另有貼一小白紙標籤上面註明是炸藥樣品,但字體模糊。 2.在金屬礦採礦方面,利用膠質炸藥進行爆破開採礦石或坑道掘進時用炸藥進行岩石爆破。該炸藥亦廣泛用於露天煤礦及各種石礦的開採。早期須配合使用雷管插入炸藥,並用火點燃插在雷管上面的黑火藥引線,才能引爆炸藥。後期則使用電雷管用電引爆。 3煤礦准用膠質炸藥及膠質炸藥之成分有下列兩項國家標準,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分類目錄2764 M2002 煤礦准用膠質炸藥(台灣區適用)▲ 0770614 09303 1及2766 M2004 膠質炸藥 ▲ 0770614 09303 1但都於107年版廢止。 4.退輔會1978年龍崎工廠開始營運生產。1980年因為與臺灣擎天神公司的競爭白熱化。臺灣擎天神公司於1997年結束營業後,龍崎工廠成為全國唯一工礦炸藥廠。但1990年代後因大量使用工礦炸藥的工程銳減,使得龍崎工廠的客戶減少,面臨轉型。之後龍崎工廠歷經多次民營化招標,但1999年第一次招標得標的中華工程公司因2000年無力繳納履約金而解約,2003年6月與2004年6月、12月的第二、三、四次招標因無人投標而流標,2005年僅辦理事業廢棄物區採資產作價方式民營化,之後由臺灣歐多貝斯公司得標,2006年7月13日該公司與退輔會合資成立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並成立「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但因為附近居民的抗議,該中心尚未進入龍崎工廠。 5.此外在2003年11月內政部原有意指示龍崎工廠成立爆竹生產專區,但亦遭到當地居民反對,最後該構想無疾而終。2005年當時的閣揆謝長廷決定讓工廠結束營業,開始執行階段性資遣計畫,2006年先將爆破隧道的硝化甘油炸藥停產,開始整理廠區內設施,為結束營運做準備。2007年起,龍崎工廠已停產大多數的炸藥,2009年廠區只剩下31員工,呈現半歇業狀態。扣除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預定場址,廠區佔地約283公頃,熄燈後將繳回國有。 委託詮釋研究:陳逸偵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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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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