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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台灣金屬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1.本物件為「台灣金屬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單位戳,橡皮章部分以鑄印方式製作。其處理係依據「文書處理手冊」第二十條(四)各機關應指定適當人員負責辦理收發文及分文工作;第二十條(二)分文人員應視公文之時間性、重要性,依本機關之組織與職掌,認定承辦單位並分別在右上角加蓋單位戳後,依序迅確分辦。 2.本件單位戳依臺灣金屬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檔案資料,應為民國75年以後所購製。 委託詮釋研究:陳逸偵

基本資訊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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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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