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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散兵遊民收容所總務組臂章

1.本件臂章上書「臺北市散兵遊民收容所總務組醫務總字第玖號」,蓋有兩枚印章,橢圓小章上書「臺北市散兵遊民收容所總務組」。 2.臺灣省政府及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1950年公布〈臺灣省取締散兵遊民辦法〉,取締無合法戶口或身分證的軍民,包括無家可歸的遊民、攤販、乞丐,取締後多數人送往各地的「散兵遊民收容所」,該機構後更名為遊民收容所。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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