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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1年10月1日劉全仁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證明書

1.本物件為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頒給劉全當選常務委員之證明書,正面寫有「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證明書」、「(61)興壹字第4304號」、「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月一日」字樣,蓋有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紅色關印,內頁寫有劉全仁「黨證字號:組徵字第05024號」、「組織番號:第十八支黨部」、「屆次:第四屆委員會」、「當選職務:委員」、「當選日期: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九月四日」、「中國黨國民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主任委員周菊村」字樣,蓋有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紅色關印,整個物件保存良好,唯有明顯泛黃現象。 2.劉中興黨部是中國國民黨內的特種黨部,主要負責中華民國警察系統,該黨部直接設置在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民國89年(2000)政黨輪替後退出督察室,其下轄的各縣市黨部也改為民間活動。 3.劉全仁,民國9年(1920)生,原籍河北省雄縣。民國39年(1950)39 7月至 47 年 (1958)2月擔任臺灣大學駐衛警察隊隊長,期間於民國42年(1953)取得公務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而後歷任臺中市警察局課員、基隆市警察局秘書、經濟課課長、刑事課課長、高雄市警察局分局長、臺東縣成功分局局長。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72/10/01~1972/10/01, 年代描述: 民國61年10月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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