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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3年9月22日劉全仁臺灣省政府核薪通知書

1.本物件為民國53年9月臺灣省政府核薪通知書,通知劉全仁先生擔任警務處股長一職的薪資,52年度考績核定暫支薪額為薦任十級275元,發文字號為(53)(9)(22)府人甲字第68021號,核發日期民國53年9月22日,蓋有臺灣省政府紅色官印,校對李廣炎,整體物件些微破損明顯泛黃現象。 2.公務人員之俸給分為本俸與年功俸;本俸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年功俸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 3.劉全仁,民國9年(1920)生,原籍河北省雄縣。民國39年(1950)39 7月至 47 年 (1958)2月擔任臺灣大學駐衛警察隊隊長,期間於民國42年(1953)取得公務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而後歷任臺中市警察局課員、基隆市警察局秘書、經濟課課長、刑事課課長、高雄市警察局分局長、臺東縣成功分局局長。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64/09/22~1964/09/22, 年代描述: 民國53年9月2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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