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福對明治44年桃園廳桃澗堡竹圍庄四股土地異動通知書

本物件為一份「土地異動通知書」,為桃園廳於明治44年(1911)11月5日登記業主林福對,名下所有位於桃澗堡竹圍庄土名四股的123番地、124番地、125番地、126番地等4塊土地之地號變更。 「竹圍庄」原屬新竹廳桃澗堡下之12庄(新興、福興、中興、新庄仔、大竹圍、蘆竹厝、南崁下、南崁口、南崁內厝、坑仔口、坑仔外、坑仔),原稱大竹圍庄。臺灣總督府於大正9年(1920)10月合併12庄,轄區內分12大字,大竹圍改為竹圍大字隸屬新竹州桃園郡大園庄管轄。戰後改為大園鄉竹圍村,民國103年(2014)改制為桃園市大園區。 林福對,生於咸豐元年(1851)的「草仔崎」,卒於大正8年(1919),享年68歲;娶妻林曹氏連娘(1859-1924),生有林田、林賽二子。林福對為林成光派下七世孫,原為林成光派下二房林玄文(1784-1838)之曾孫、林賜愛 (1829-1868)長子,出生後過繼給林成光派下四房林玄伙(1788-1827)長孫-林梧扶(1836-1869)為子,自小生長在草仔崎338番地(今慎德居所在地)生活,未參加科考,曾請親戚至慎德居開設私墪,教導子弟。林福對生長之年代,恰好為清廷簽訂「中英南京條約」(1842),開闢五口通商口岸(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之時,使得臺灣也因此被帶動而商業繁榮。因此,林福對除從事農墾事業外,利用輕便車自臺灣南部購買黃豆,與妻子一起從事豆干的製作與販賣,生意興隆。林福對的豆乾生意並無商號,當時都說是「福對仔的豆乾」。聽說,後來生意好到做不來,還曾聘請工人來幫忙製作,最遠曾走賣到竹圍仔埔頂仔(現在桃園國際機場的範圍內);至於是否有去到大溪賣豆乾,就不得而知了。林福對憑藉著販賣豆乾的生意,使得林家產業得以再度興盛,得以將原茅草屋改建成紅磚瓦式家屋,因而有「紅瓦厝」之稱。之後,因械鬥而將「紅瓦厝」焚毀,再於晚年原地修建「慎德居」,目前祖厝慎德居內尚保留有製作豆干的器具。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1/11/05~1911/11/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