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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等6人田賦折徵代金繳納收據組

本批文物為「田賦折征代金收據」,共計18張,時間自民國36年(1947)至民國41年(1952)。主要征收位於坑子外,業主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林心匏、林田外四名等人的名下田賦代金,征收單位為蘆竹鄉公所(公庫)。 林德光生於雍正元年(1723),卒於乾隆25年(1760),享年37歲;為林家來台祖林妹(1686-1770)長子。林氏家族在「草仔崎」開墾有成後進行「分家」,由後裔林賜欽、林賜寅與林福啟成立「祭祀公業林德光」。由目前掌握到的資料,「祭祀公業林德光」最早於明治34年(1901)的〈桃仔園廳八里坌堡坑仔外庄土地申告書〉中,以「共業 林德光」之名登記土地,並分別由林德光派下員-林賜欽和林成光派下員-林福啟擔任管理人,可作為間接證據。 林田,生於光緒4年(1878),卒於民國38年(1949),享壽71歲,林成光派下八世孫,林福對長子。娶妻林魏氏哖娘(1882-1964),生有林春瓜(1893-?)、林坤輝(1892-1930)與林坤木(1902-?)三子;但只有林坤木長大成人並繁衍子嗣。林田為林福對之長子,出生於草仔崎338番地(今慎德居所在地),一生隨父親務農,自小習得父親林福對製作豆干之技術,並到處販賣;隨著豆干生意越做越大,還去聘請居住在山鼻子的一位佃農(陳山九)來進行農耕。後來因為家裡購買的土地越來越多,花很多時間都在處理收租的生意,一年之中就要坐轎子去收租二趟,所以也就沒有在販賣豆乾的生意。日治時期,林田還曾擔任保正一職。 「蘆竹鄉」最早成立於大正9年(1920),原屬新竹廳桃澗堡下之12庄(新興、福興、中興、新庄仔、大竹圍、蘆竹厝、南崁下、南崁口、南崁內厝、坑仔口、坑仔外、坑仔)。臺灣總督府於大正9年(1920)10月合併12庄,將「蘆竹厝」改稱「蘆竹」,設「蘆竹庄」,轄區內分12大字。戰後,「蘆竹庄」改制為蘆竹鄉,民國99年(2010)改制為桃園縣蘆竹市,再於民國103年(2014)改制為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鄉公所」最早也於大正9年(1920),成立「蘆竹庄役場」,戰後改制為「蘆竹鄉公所」;民國99年(2010)改制為桃園縣蘆竹市公所,再於民國103年(2014)改制為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470801~195208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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