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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民國36年新竹縣政府地政科訂約通知書

本物件為一份「新竹縣政府地政科訂約通知書」,主要是新竹縣政府地政科於民國36年(1947)9月26日寄發的通知書。內容說明,請承耕蘆竹鄉坑子外草子崎359-2地號、359-3地號的現耕農戶林田,在規定期限內,憑單據前往「桃園地政事務所」更換正式租約。由於蘆竹鄉坑子外草子崎359-2地號、359-3地號,原是日治時期「臺灣拓殖會社」所有土地,出租給農戶林田耕作,戰後「臺灣拓殖會社」在臺灣的全部資產被國民政府接收,這二塊土地也被判定為被接受的日產之一,所以通知現耕農戶前去更換新的租約。 經過本批文物的整理,文物中最早為昭和4年(1929)3月2日林田與陳大某向蘆竹庄業佃會承贌草仔崎359-2番地、359-3番地,簽署一份「土地契約書(田)」。昭和18年(1943)12月22日林田以359-2號番地、359-3號番地2筆土地,向「臺灣拓殖株式會社」貸款16円70錢。昭和20年(1945)6月20日「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寄發「社有地代付料變更通知書」給林田,說明在昭和19年(1944)1月1日與林田簽訂草仔崎359-2、359-3番地的土地租賃協議,因昭和20年(1945)3月31日的地2759號法令而進行展延變更金額等事宜。戰後,「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因被視為日產而收歸國有,連帶此2筆土地也一併收歸國有。因此,林田為申請承租359-2地號、359-3地號,而填寫「臺灣省新竹縣市河川公地承租申請書」,但由於文件並未填寫完成,也未加蓋私人與官方印鑑,因此推估為備份使用文件。民國35年(1946)7月9日林田前往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繳納的2塊田地租稅,應該就是這2筆土地。同年(1946) 12月8日,林田還前往新竹縣蘆竹鄉公所,繳納「現耕農戶登記申請書及戶口調查簿謄本」,持續租用這2筆土地。同時,這2塊土地還因播收無成之災害,而由鄉鎮長劉新丁為保證人,申請免徵第二期賦課稅收。民國36年(1947)9月26日新竹縣政府地政科,寄發「新竹縣政府地政科訂約通知書」通知承耕359-2地號、359-3地號的現耕農戶林田,在規定期限內,憑單據前往「桃園地政事務所」更換正式租約。 「新竹縣政府地政科」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前身,最早始於大正9年(1920)9月,臺灣總督府廢廳置州,合併新竹廳、桃園廳為新竹州,州治設於新竹郡新竹街。二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民國34年(1945)時將新竹州改為新竹縣,縣治遷徙至桃園(今桃園市桃園區),並成立「新竹縣政府地政科」,桃園地區園日治時期的地政機關更名為「新竹縣桃園土地整理所」之後不久併入新竹縣政府地政科桃園區辦事處;民國39年(1950)改稱為「新竹縣桃園地政事務所」。同年(1950)8月,國民政府對臺灣省行政區進行重劃,新竹縣、新竹市二者統合調整為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三個省轄縣,各自調整成立縣政府。同年(1950)10月25日桃園縣政府成立,同時成立地政科下設5股。「新竹縣桃園地政事務所」改制為「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轄管桃園、龜山、蘆竹、大園及八德等5鄉鎮。民國83年(1994)因應全市人口達一百五十萬人,依規定將原桃園縣政府地政科改制為地政局,並將各股改稱為課。為配合《地方制度法》暨《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及《桃園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再於97年(2008)1月16日起,將地政局調整為地政處並減併轄屬為6個科。民國100年(2011)起因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自民國100年(2011)1月1日地政處改制為地政局並配合組織調整,轄屬7科,並增設「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等單位。目前共設立有桃園、中壢、大溪、楊梅、蘆竹、八德、平鎮、龜山等8個地政事務所,轄管全市土地及建物之登記、地價及測量等業務。 「臺灣拓殖株式會社」(THE TAIWAN DEVELOPMENT CO., LTD.),簡稱:臺拓,是大日本帝國以推進臺灣工業化和開發華南、南洋為目的而設立的半官半民之國策會社(特種公司),與臺灣銀行、臺電並列。「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是根據《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法》,而於昭和11年(1936)11月25日由臺灣總督府與民間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最初社址位於臺北車站前的北門町8番地,並在同年12月5日開始營運。臺拓的產業遍及台灣以及東南亞,初期以圍墾、開墾等農林事業為主,二戰時的核心業務為生產戰爭相關物資(棉花、奎寧、橡膠、稀土礦產等)。戰後,臺拓被盟軍駐日總司令部(GHQ)指定為第20家關門機關後被關閉解散,在臺灣的全部資產被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拓在臺灣各地設有多處支店、出張所和事務所,其中「新竹出張所」大概從事林產、臺灣單寧等興業。 林田,生於光緒4年(1878),卒於民國38年(1949),享壽71歲,林成光派下八世孫,林福對長子。娶妻林魏氏哖娘(1882-1964),生有林春瓜(1893-?)、林坤輝(1892-1930)與林坤木(1902-?)三子;但只有林坤木長大成人並繁衍子嗣。林田為林福對之長子,出生於草仔崎338番地(今慎德居所在地),一生隨父親務農,自小習得父親林福對製作豆干之技術,並到處販賣;隨著豆干生意越做越大,還去聘請居住在山鼻子的一位佃農(陳山九)來進行農耕。後來因為家裡購買的土地越來越多,花很多時間都在處理收租的生意,一年之中就要坐轎子去收租二趟,所以也就沒有在販賣豆乾的生意。日治時期,林田還曾擔任保正一職。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7/09/26~1947/09/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桃園地政事務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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