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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6年外武定區地租領收證書

1.本件為邱和尚先生於1917年(大正六年)繳納該年度地租之繳納證明。收領證書號第一六一號。共計繳納地租一百四十五元整、地租附加稅二十九元整。 2.下欄同時收取六年份的土地整理組合費五元;六年份台南廳農會費十八元。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17/09/12~1917/09/12, 推測年份(西元): 1917~1917, 年代描述: 大正六年九月十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州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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