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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0年邱和尚任新豐郡和順保甲聯合會長認可狀

1.本件為邱和尚先生於1935年(昭和十年)由新豐郡守大田周夫任命為新豐郡和順保甲聯合會長之任可狀。指令號第一九五0號。本件上有「新豐郡守之印」。 2.邱和尚該時居住於臺南州新豐郡安順庄和順寮五五二番地。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36/04/01~1936/04/01, 推測年份(西元): 1936~1936, 年代描述: 昭和十一年四月一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州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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