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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證明書

這張紙是民國38年(1949)7月10日由名間鄉鄉長陳廷文發給陳吳秀梅(時為陳秀梅,上記28歲)的服務證明,確定她於民國30年5月31日至31年8月15日及民國34年1月31日至同年12月17日為名間鄉公設產婆。本證貼有一郵票,乃是日治時期的郵票並在上加印「中華民國 台灣省 台幣五元」等字。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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