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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2年2月內宵厘庄林媽投等立杜賣絕盡根契

1.本件藏品為光緒13年(1887)9月所簽立的「杜賣絕盡根契」,即土地買賣所簽立之契約。從內文得知立約人是內宵厘庄林媽投、林力仔、林三連、林阿受、林阿權和林仁仔等兄弟,繼承祖父在卓立山脚下所購買的山園耕地數段,每年應繳納番餉銀1錢。由於缺乏資金可用,在問遍房親無人承受之後,透過仲介說合賣給本庄的楊載生,三面議定時價為六八佛番銀70大員,付銀收訖後即交付銀主招佃耕作、收租納餉。同時保證山園確實是繼承祖父明買之物業,與其他房親人等無關,也無重張典當他人或來歷不明之情事。本約是雙方合意簽定、各無反悔,於是立下杜賣絕盡根契一紙,連同上手契二紙共計三紙。 2.在前述所見的「內宵厘庄」又做「宵裡」、「宵里」,是西拉雅亞族大武壠社群的四大社之一,其舊社址是在現今臺南市玉井區的豐里里。 3.在時價銀之前出現「〦〨」,是以特殊「蘇州碼」所記的「六八佛銀」,由此可知契銀所使用的貨幣為「佛銀」,源自於西班牙發行的錢幣,其後流通於海上貿易發達的臺灣與中國東南沿海。在此的契面銀金額,是直接使用面值上的幣額,而非換算過銀兩;至於「六八」是指銀元與銀兩兌換的折算率為0.68,所以稱為「六八佛銀」,主要是在臺灣南部地區通行。 4.有關民間數字符號「蘇州碼」,是起源自中國蘇州地區,別稱為「花碼」或「草碼」,在臺灣則稱之為「菁仔碼」或「臺灣碼」,時見於古廟碑記中的信眾捐銀,或是建廟耗費的工料記錄及各式帳簿。 5.位在契末的署名處,其中仲介本次買賣的「為中人」是施笑,至於代筆合約的代書是張攀桂。 6.全契原文: 立杜賣絕盡根契人內宵厘庄林媽投、力仔、三連、阿受、阿權、仁仔兄弟等。有承祖父明買山埔園壹所。大小坵数 不計。土名坐落卓立山脚。東至林家園界。西至坑界。南至坑界。北至溝界。四至明白為界。歷年带 納番餉銀壹俴正。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本庄 楊載生出首承買。三面言議。定着時價〦〨(六八)佛銀弍拾柒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山園 隨即踏界。付與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納餉。不敢阻擋、異言生端茲事。自此一賣千休。 日后子孫不敢言找續之理。保此山園係是媽投兄弟等承祖父明買之物業。與别房親人等無干。亦無 重張典掛他人財物。與及上手來歴交加不明等情為碍。如有此情。媽投兄弟等自出首抵當(擋)。不干 銀主之事。今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杜賣絕盡根契一帋。併上手契弍帋。合共 叁帋。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絕盡根契面銀弍拾柒大員正。完足再炤。                    為中人 施笑                     三連 阿受 光緒丙子弍年弍月 日立杜賣絕盡根契字人林媽投 力仔                     阿權 仁仔                    代書人 張攀桂 印:林務調   查驗訖 官印:嘉義    縣印 印:四三年四月卅日檢閱   土地檢查官衷 契尾(額) 官印:嘉義縣印 「布字五千二百十號」。     計開:業戶「楊載生」買「林媽投埔園壹所」坐落「卓立山脚」時價銀「壹拾玖兩柒錢壹分」納稅銀「伍錢玖分壹厘叁毫」。     布字「伍千貳百拾」號右給嘉義縣業戶「楊載生」准此。   光緒叁年拾壹月 日 官印:福建省臺灣府    布政使之印 官印:嘉義    縣印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6~1876, 年代描述: 光緒2年(1876)2月簽立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內容指涉地點: POINT (23.138104 120.437663)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里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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