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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2年2月19日愛國婦人會領收証書

1. 本文物為明治42年(1909)2月19號八第二二七號領收證書,其性質與金錢相關,領收證人為愛國婦人會台灣支部新竹幹事部會員賴氏阿甜,資金紀錄為一金一三元,其中領收證人蓋有戳印以及經手人之印章,領收事項將怕口說無憑,因此留有此文書為據。 2. 領收證為一種交易所使用的單據或收據,在近代會計稽核的流程中反右經紀業務或相關經紀業務的原始憑證,有明確的經濟責任與法律效力,依其來源可以分為兩類:其一為外來原始憑據,其是與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其二為自製原始憑證,也就是經濟事務發生完成後,由單位內本部門的人員完成之交易憑證。 3. 其來自清領時期,台灣農業社會使用完單、執照等來作完納租完成的憑證,演變至日治時期,不同的交易階段就有訂貨單、明細單、申請書、請求書、計算書、請款單等各式各樣的表單,隨著時間的推進,愈是經濟活絡則類似領收證的契約文書就越來越多種類,由於其具有憑據效力,因此從古至今都是不可或缺之文件。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09/02/19~1909/02/19, 年代描述: 明治42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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