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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18年劉甘棠警防團結儀式通知書

1.本件為日本統治時期,由臺北州海山郡三峽街長發出的召集通知單,為單張白紙以謄寫油印機壓印通知單的內文後,再以黑色墨水筆書寫被通知人的姓名與編組名稱,並蓋上街長與警察課長的用印以證明具備官方屬性的通知單。該通知單的內容主要提醒被通知者為警防團緣候補者,故應於規定的時間、地點集合舉行相關業務的活動儀式,並著規定服裝報到。因年代久遠,該通知單略為泛黃,有明顯摺痕,紙緣處有凹折,且有蟲蛀痕跡等狀況。 2.日本在治臺期間,為深入管控民間各地,採用了清代的保甲制度,以民間的監控團體來協助警察單位進行管理;壯丁團、防衛團、青年團等都是此類保甲組織延伸出來的民防團體。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43~1943, 年代描述: 1943昭和18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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