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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月11日島外疎開者生活援護費支給限度文件

1.本件長17.7公分、寬25.5公分、高0.1公分。本件主要為臺南州總務部長給各市長郡守及嘉義相談所長傳遞有關島外疏開者保護文件,以及島外疏開者生活費用的支給上限公文。 2.戰時災害保護法係因應大東亞戰爭(太平洋戰爭)所頒布的法案。依敕令第629號,施行範圍涵蓋朝鮮、臺灣與樺太半島(今庫頁島南部)。臺灣方面,則依照臺灣總督府府令第136號(1942年8月19日總督長谷川清頒布)的戰時災害保護法施行規則辦理,其內容亦包含防空法相關規定、戰時設施損害、撫恤金等內容。 3.疏開是指日本政府有計畫下將人口密集的臺北、基隆、高雄等地的居民疏散至山邊或鄉下,以減少人民受空襲轟炸的死傷。二戰末期,美國在太平洋戰爭採取跳島戰術,佔領菲律賓、攻佔沖繩島,對臺灣指轟炸不佔領。1944年日本政府宣布「疏開綱要」,美軍亦開始空襲臺北至高雄等重要城市,1945年對高雄進行大轟炸。

基本資訊

  • 日期
    年代描述: 昭和20年1月1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作者或關係人地點/工作地點: POINT (120.453566 23.481838)
  • 地名
    製造地: 嘉義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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