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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開立雷震案判決書

共11頁。為警備總司令部於1960年10月開立,以雷震為首的叛亂等案判決書。 雷震為1950年代重要民主派政治人物,早期為反共自由派人士,在臺後主編《自由中國》雜誌,對厲行戒嚴、軍事獨裁、推動偶像崇拜的蔣介石多所批評。1960年蔣介石確認三度連任總統後,自由中國批評政府主張組黨的言論,成為情治單位政治肅清的目標,該年10月雷震、劉子英、馬之驌等被捕,在蔣介石總統意志下,一個多月便起訴而判決定讞。 本份判決書出自民間收藏界,不知來由,封底有手筆寫有「如有一分愛國的心其刊物言論為何如此惡毒,如有一分反共之意為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60~1960, 年代描述: 民49/10/1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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