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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阿李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證書

1.蔡阿李證書,1963年8月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證書,內容證明蔡阿李為國民學校高級級任教師,教師登記第129744號,當時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閻振興,共一張,證書左下方貼有蓋有剛印之蔡阿李黑白相片一張。2.蔡阿李的教職生涯,一直維持優等成績的蔡阿李於1952年畢業不久後,於該年至高雄忠孝國民學校聘請為代課教師,代課一年後,隨即轉往高雄前鎮國民學校繼續代課教師工作並兼任該校的國語補習班講師,期間也參加民眾教育教師講習班、中國地方自治函授學校的課程培養教職的經驗,直至1955年5月20日正式升格為前鎮國民學校的教職員,同年與柯旗化完成結婚。後來在前鎮國小教不到2年時間,於1957年高雄市政府派令轉調蔡阿李前往前金國民學校服務,一直至1965年9月市政府則又再度轉調蔡阿李至建國國民學校教書,直到1968年因病離職。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63/08/01~1963/08/01, 年代描述: 民國52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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