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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月15日《新英文法》被偽造發行案件之判決

柯旗化的《新英文法》被盜印販售,違反著作權法,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劍影(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大直書局負責人)、黃豐裕(台北市內湖區慧豐書局負責人)各處有期徒刑兩個月。柯旗化的英語教科書事業啟蒙源於1955年,當時柯旗化遭受朋友背信而積欠負債,因而決定在自家開設了「第一補習班」補貼家用,期間整理編寫第一本《初中英語手冊》不久便獲得廣大學生迴響,當時委外印刷卻供不應求的現象,也促使柯旗化於1958年自行成立「第一出版社」,開啟他的教科書出版事業,其中1960年出版的《新英文法》等書,成為當時英語科最主流的教科書,也是柯旗化最廣為人知的著作。然而隔年柯旗化再度被捕入獄,由妻子柯蔡阿李接下出版社的營運,而柯旗化則是在15年的獄中持續不懈地增訂修改再寄回出版,支撐了家中的經濟以及獄友,《新英文法》及其教科書也為當時台灣學生銜接國際的橋梁。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72/01/15~1972/01/15, 年代描述: 民國61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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